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卫生保健事业的需求,提高初级医、药类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需要而设置的。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在专业的设置上,突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为本科层次。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80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经核验专科毕业证书及加考课程,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现代化发展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心理品质和实践能力,具备比较宽厚的现代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药品生产、分析鉴定、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药物设计、研制、药物合成、药物分析、一般药物制剂、药事管理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有创新意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
要求应考者掌握化学、药学以及分子生物学、药事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医药卫生事业制度和法规,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类别 | 考试方式 |
1 | 118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必考 | 笔试 |
2 | 118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3 | 0359 | 英语(二) | 14 | 必考 | 笔试 |
4 5 6 | 1222 | 医药市场营销学 | 5 | 任选三门 | 笔试 |
1233 | 临床药物治疗学 | 6 | 笔试 | ||
1223 | 化学制药工艺学 | 6 | 笔试 | ||
1224 | 物理化学 | 6 | 笔试 | ||
7 | 1225 | 分子生物学 | 6 | 必考 | 笔试 |
8 | 1226 | 药理学(四) | 5 | 必考 | 笔试 |
4913 | 药理学(四)实践 | 1 | 必考 | 实践 | |
9 | 1227 | 药物分析(三) | 5 | 必考 | 笔试 |
4914 | 药物分析(三)实践 | 2 | 必考 | 实践 | |
10 | 1228 | 药物化学(二) | 4 | 必考 | 笔试 |
4915 | 药物化学(二)实践 | 1 | 必考 | 实践 | |
11 | 1229 | 药剂学(二) | 6 | 必考 | 笔试 |
4916 | 药剂学(二)实践 | 2 | 必考 | 实践 | |
12 | 1230 | 数理统计 | 4 | 必考 | 笔试 |
13 | 1231 | 药事管理学(二) | 3 | 必考 | 笔试 |
14 | 1232 |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 4 | 必考 | 笔试 |
15 | 4917 | 毕业论文(药化、药分、药剂、临床药学四个方向) | 0 | 通过 | 实践 |
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 | |||||
16 | 0374 | 有机化学(药学) | 4 | 加考 | 笔试 |
17 | 0065 | 分析化学 | 4 | 加考 | 笔试 |
18 | 0746 | 生物药剂及药物动力学 | 4 | 加考 | 笔试 |
说明:1、药学类、临床医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和生物工程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有机化学(药学)”、“分析化学”和“生物药剂及药物动力学”三门课程。
3、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中国文化导论”、“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现代管理学”四门课程中选考三门课程。
五、课程说明、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说明略)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王顺生 李捷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年版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课程说明略)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卫兴华 赵家祥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3、英语(二)
(课程说明略)
《英语(二)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 高远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 年版
4、医药市场营销学
掌握市场营销学的一般理论与观念以及在我国医药领域的实际应用;并能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药物经济学研究和药物利用研究。
《医药市场营销学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医药市场营销学》 顾海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6年版
5、临床药物治疗学
研究药物对人体的作用与其规律性,人体对药物的处置,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指导医师临床合理用药;进行药物体内监测、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临床药物治疗学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临床药物治疗学》 姜远英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年版
6、化学制药工艺学
主要对化学药物合成原理和生产工艺、路线的设计、选择、改革进行探讨,同时介绍原料药的精制方法、以及药厂的“三废”防治等。
《化学制药工艺学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化学制药工艺学》赵临襄主编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03年版
7、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是药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代动力学的前期基础课。主要研究化学热力学、化学动力学、电化学基础表面化学和胶体。主要包括:热力学第一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化学平衡、相平衡、电化学、化学动力学、表面现象、胶体等内容。
《物理化学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物理化学》 侯新朴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年版
8、分子生物学
分子生物学是药学专业的应用基础课。内容主要包括:遗传物质的分子结构、性质和功能;染色质、染色体、基因和基因组;可移动的遗传因子和染色体外遗传因子;DNA的复制、突变、损伤和修复;转录、转录后加工;蛋白质的生物合成—翻译;基因表达的调控;基因工程原理及其在医药工业中的应用。
《分子生物学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药学分子生物学》 史济平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年版
9、药理学(四)
药理学主要研究药物与机体或病原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作用规律及作用机制,分析药物用于诊断和防治疾病的因果关系,探讨药物对机体的影响和在体内的运转代谢规律。主要介绍药理学的基本概念、药物作用的基本规律,并分类介绍常用药物的作用、作用原理、临床应用和不良反应。
《药理学(四)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药理学》 李端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年版
10、药物分析(三)
药物分析是药学专业的专业课程,主要内容有:药典的基本组成和正确使用;药物的鉴别、检查和含量测定的基本规律与基本方法;各类药物质量分析的基本方法和原理;化学药物制剂分析的特点与基本方法;生化药物和中药制剂质量分析的一般规律与主要方法;药品质量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内容与方法;药品质量控制中的现代分析方法和技术。
《药物分析(三)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药物分析》 刘文英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年版
11、药物化学(二)
药物化学是药学专业的专业课程。主要介绍药物的发现、发展、现状和进展,以及药物的结构与活性关系,药物的作用等知识,重点在药物化学结构变化与生物学研究的内容。
《药物化学(二)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药物化学》 郑虎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年版
12、药剂学(二)
药剂学是药学专业的专业课。主要包括药物剂型的概念,各种剂型的特点,基本的制备方法及质量标准、药典、处方、GMP、GLP及新药报批药剂学的发展趋势等。
《药剂学(二)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药剂学》 崔福德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年版
13、数理统计
掌握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药学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对临床用药研究进行统计学处理。
《数理统计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医药数理统计方法》 高祖新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版
14、药事管理学(二)
药事管理学是药学专业的专业课程。主要内容包括:药事及药事管理的概念、药事管理学科、法律基本知识、药品与药品监督管理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管理、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药品管理、药品包装的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广告管理、药品监督、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法律责任、药品注册管理、药事知识产权保护、特殊药品管理、GMP、GLP、GSP等。
《药事管理学(二)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药事管理学》 吴蓬 杨世民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年版
15、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是药学专业的专业课。药用植物学是应用植物学及其他有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研究具有防治疾病功效的植物和作医药生产用的植物原料的学科。生药学是应用本草学、植物学、动物学、化学、药理学和中医学等学科知识,来研究生药(药材)的名称、来源、生产、采制、鉴定、化学成份和医疗用途的科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是植物学、动物学、化学、中药学以及中医学等多学科的集合体。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药用植物学》 郑汉臣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年版
《生药学》 蔡少青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年版
学位申请条件: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80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经核验专科毕业证书及加考课程,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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